9月14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公告: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减”工作安排部署视频会议要求,陕西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现公告如下↓ 陕西省教育厅:029-88668870(校内) 029-88668637(校外培训机构) 西安市教育局:029-86786571 宝鸡市教育局:0917-2790307 咸阳市教育局:029-33328099 铜川市教育局:0919-3192316 渭南市教育局:0913-2930839 延安市教育局:0911-70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