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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无售后坏了自认倒霉?西安市场监管局回应“免费”不“免责”西部网讯(记者 张棋)春节将至,西安不少商家打出“直降”“满减”“买赠”“返现”等各种优惠活动,看似优惠的表面却藏着“猫腻”。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商家提供的赠品应取得质量确保和“三包”服务,经营者所赠商品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享有同等的权益,商家不得设置“赠品免费所以免责”等条款。如果出现消费侵权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也可直接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赠品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免费不免责 近日,不少商场、超市纷纷推出“迎元旦”“迎春节”购物优惠活动,除了“直降”“满减”“买赠”“返现”等诱人广告外,商家们更是以买赠来吸引顾客。但不少消费者反映部分赠品质量堪忧,有的赠品连合格证都没有,而产品出现问题后,商家更是以是赠品为由拒绝售后服务。赠品受消费权益保护吗?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该承担责任吗? 对此,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很多商家每逢重大节假日前搞促销活动时,都会赠送赠品、奖品,但由于赠品一般价值较低,加上无偿赠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往往觉得难以追究商家的责任。但是,就商家而言,“免费”不等于“免责”。 据介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赠品也受到保护,有权取得质量确保和“三包”服务。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为条件提供的赠品、奖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并不得免除经营者对该赠品、奖品应当承担的退货、更换、赔偿损失及其他责任。经营者应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所赠商品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赠品与购买的商品享有同等权益。 消费提示拒绝“三无”赠品 拨打12315热线进行维权 市场监管人员提醒消费者,购物接受经营者提供的赠品时,要仔细查看赠品及其标签、外包装,看是否标注厂名、厂址、商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等内容,要求经营者把赠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内容写入协议或购物凭证,并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使用。赠品如果属于“三无”产品,要拒绝接受。 要注意保留证明所购商品和赠品的凭证、宣传单据等,作为事后维权的依据。如果发现赠品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是“三无”产品或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由此发生消费纠纷的,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也可直接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