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陕西开展专项整治!为切实落实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陕西省药监局决定,将今年确定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违法犯罪行为 药品领域 注册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制假“黑窝点”;严厉打击注册造假行为;严厉打击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过程中的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虚假投料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原料、不按生产工艺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行为;严厉打击涉及新建企业、新增车间、扩充生产线的违法违规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或者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严厉打击违法回收药品或者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行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用疫苗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违规分包装、非法渠道购销及违规销售国家规定的28 种毒性药材、42 种濒危药材等行为;严厉打击集采中标品种、特殊药品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 注册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注册备案造假行为;严厉打击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行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用防护产品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用防护产品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涉及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化妆品领域 注册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注册备案造假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的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标签虚假夸大功效、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特殊用途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以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疫情防护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网络平台为重点区域,以新建企业、新增车间、扩充生产线、委托生产、个体诊所、美容机构等为重点对象,从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网络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全面排查违法信息,注重研究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认真筛查价值较大、成案性强的违法线索,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对两年来收到处罚的企业、积压的案件、各类违法违规线索,要建立问题清单,全面进行整改,实施销号管理。对问题线索,要彻查产品渠道,追根溯源,依法责令违规企业停产停业、召回问题产品,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各级药监部门要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两法两条例”要求,对故意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持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实施行业禁入。 发现无证生产销售药品信息等涉嫌犯罪线索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争取公安机关早介入、早支持、早侦查,形成案件查办合力;发现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做好案件相关检验、鉴定、认定等技术工作。 来源:第一新闻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