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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3位“脑死亡”患者完成人体器官捐献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与亲人永别,让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充满了悲痛。面对无法挽救的生命时捐出器官,挽救他人的生命,让生命以爱的形式延续。 (网络配图) 近日,在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红十字会、西安交大一附院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依照器官捐献流程和相关规定,在泾阳县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配合下,在手术室顺利完成了3例人体器官捐献手术。 3位器官捐献者均被确定为“脑死亡”,经过医生沟通,家属表达了捐献患者器官的愿望。其中交大一附院负责获取、保存、运送捐献器官,不参与器官分配,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自动进行器官分配,严格执行分配结果,确保捐献人及其捐献器官的溯源性。 捐献的器官将分别移植到多名患者身体里,让生命垂危的患者重获新生。人体器官捐献在县医院成功开展,为泾阳县域内后续器官捐献和移植积累了宝贵经验。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器官捐献只有等到患者宣布“脑死亡”,才会被提出。医护人员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无私善举,表示深深的敬意。(首席记者 葛兰) 来源:三秦都市报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