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更多
首页 >> 今日资讯 >>最新推荐 >> 何宏年的“白手套”
详细内容

何宏年的“白手套”


2020年3月23日,岐山县委原书记、蔡家坡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何宏年犯受贿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0万元。宣判之后,何宏年上诉了,目前该案处于二审中。

日前,坊叔独家获悉何宏年的诸多违纪违法事实,陕西省纪委通报里的一些说法,坊间对其热衷工程、喜欢和商人打交道的流言,一一得到证实。坊叔还发现其中一个“细节”很引人瞩目:何宏年许多违法违纪的事情,是由他的办公室主任们完成或参与的。

 

这些商人和他的亲密手下,就像传说中充当“黑钱”漂白的中间人——“白手套”,既为何宏年提供了保护,又遮掩了贪腐事实。在这背后,何宏年或通过与商人频繁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或通过他手下的某位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们,侵吞公款,实现权力变现。

 

政绩观上的“污点”

 

何宏年何时迈出“严重违纪违法”的第一步,尚不得而知。陕西省纪委对他的通报——“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引起坊叔很大兴趣,并且和媒体曾经报道的两则消息联系起来。

 

2009年8月,陕西凤翔县抽检731名儿童发现615人血铅超标,其中166人中、重度铅中毒,原因为东岭冶炼公司所污染,且未能按期组织卫生防护范围内村民搬迁,11名干部因此受处分,名单至今仍未公布。


其时,何宏年任凤翔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是否具体分管与“血铅事件”相关的环保工作尚不清楚,但是公诉机关对其众多指控里有一项:

 

2011年6月,为感谢被告人何宏年在处理2009年凤翔县铅中毒事件中对凤翔冶炼厂的支持和帮助,时任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总公司总经理兼凤翔县冶炼厂厂长的孙某,将一张存有10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卡送给何宏年,何宏年予以收受。

 

凤翔县“血铅”事件发生后,凤翔县委县政府被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凤翔冶炼厂相关领导理应被严肃处理,何宏年却对其给予支持和帮助,可以从侧面印证其政绩观出现偏差。

 

此外,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公布了5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岐山县政府违法征地侵害群众利益案位列其中。岐山6名干部被问责,其中,宝鸡市政府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岐山县代县长何宏年诫勉谈话,其仕途又多了1个“污点”。


坊叔还了解到,何宏年在任职岐山县委书记期间,和当地群众的关系一直不怎么融洽。以蔡家坡镇开发问题为例,何宏年落马前当地有群众一直向有关部门持续举报他,认为他主导的蔡家坡拆迁和开发中有舞弊和利益输送。公诉机关的指控里,也有相关事实可以证明:

 

2013年10月至2017年5月,为在企业经营方面得到何宏年的关照,陕西凯旋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牛某存先后四次将8万元送给何宏年,何宏年予以收受。2018年年初,在何宏年帮助下,牛某存承揽了蔡家坡曹五路道路排水工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如果领导干部所作出的政绩不能充分维护群众利益,很有可能落入为政绩而政绩的窠臼。群众反映何宏年的问题,他不仅不深入群众,还和群众很对立,打压挤兑阻挠群众,进一步充分说明其“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

 

喜欢和商人打交道

 

公诉机关对何宏年的指控里,有一个叫“贾某明”的人频繁出现。聊举几例:

 

2011年至2012年,何宏年在凤翔县保障房项目中给宝鸡锦绣房地产公司实际经营人贾某明提供帮助,收受贾某明16万元;2017年春节,何宏年在凤翔县关中天下工程中给贾某明提供帮助,收受贾某明10万元;2007年至2016年春节,何宏年在春节和平时见面时先后10次收受贾某明15.41万元。

 

此外,何宏年在搬家、岳父去世、儿子上大学,还有多次打牌时,收受贾某明的贿赂。

 

微信图片_20200821105956.jpg


公诉机关指控的一个细节可以证明何宏年和贾某明的“暧昧”关系:证人贾某明证明,2007年至2016年(除2016年春节外),为了和何宏年搞好关系,在工程建设中得到何宏年的帮助,他每年春节都给何宏年1万元或者2万元。

 

还有其他多名从事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的商人们给何宏年行贿:

 

2010年至2011年,应陕西世纪恒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良请托,何宏年先后在凤翔县凤栖家园项目规划审批、煤化工业园污水管网工程拨款事宜为张某良提供帮助。为求得并感谢何宏年的帮助,张某良先后七次将17万元和购物卡3万元送给何宏年,何宏年均予以收受。

 

2013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为在工程承揽方面得到被告人何宏年的关照,时任宝鸡市宏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李某红,以拜年、打牌等名义先后10次将12.5万元送给何宏年,何宏年均予以收受。从时间段来看,何宏年在岐山县任职后也没有“收手”。


2007年至2018年,何宏年利用担任凤翔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以及岐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贾某明等27人在土地征用、工程承揽和工程款拨付等事宜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所送人民币、港币、美元、欧元、黄金、购物卡、加油卡、字画,以及低于市场价86.59万元购买的住房两套,接受他人房屋装修款5.3万元,共折合人民币352.85万元和港币6万元。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但是何宏年经常插手县上的工程项目,与商人的关系异化了,“亲”“清”不分,与商人勾肩搭背,将服务对象变成敛财对象,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严重破坏了他所任职地区的营商环境。

 

他信任的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们

 

2018年10月左右的一天,岐山县财政局的一名会计在该县凤铭打印部开了两张发票,合计16433元,在宝鸡鸿鹄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了张79387元的发票,3张发票合计冲抵63200元。其中6万元被时任岐山县委书记的何宏年用于个人消费。

 

这6万元现金是由何宏年手下的1位局长负责“洗白”的。何宏年认为这位局长是他一手提拔的,他安排的事情这位局长会照办。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何宏年利用担任岐山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去北京办事、购买茅台酒以及报销费用等名义,安排下属人员虚开发票在单位报销,侵吞公款18.84万元。

上述那位局长只是帮助何宏年侵吞公款的其中1位,在侵吞公款方面,充当何宏年“白手套”的还有他手下的多位办公室主任:

 

2015年6月,何宏年以赴美国学习花费为由,安排时任岐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吕某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人民币1.968255万元兑换3070美元,赴美期间持他人信用卡消费3738.32美元,回国后安排吕某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2.386738万元予以偿还。

 

此外,何宏年还多次安排吕某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人民币供其个人消费。

 

2017年10月,何宏年以赴德国学习为由,安排时任岐山县委办公室主任牟某兵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1.56万元为其兑换2000欧元。

 

这些帮何宏年办事的干部,颇得他的信任。比如上述那位局长,是他一手提拔的;他任岐山县长期间,吕某是政府办主任,他很信任吕某。这种上下级的关系,也像何宏年和商人的关系那样异化了,异化成个人的那种“感恩”关系,异化成被何宏年驱使和利用,为其谋私利的关系。


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力,身份特殊,如何与身边人相处,关系到自身权力因素和非权力因素所产生的正、负两种社会效应:

 

处理得好就是“正效应”,领导干部和身边人可以发挥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大合力;处理得不好就是“负效应”,要么领导干部驱使和利用身边人为自己谋取私利,要么身边人利用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共同结果就是损害公权力和群众的利益,害人害己,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以何宏年案为例,他安排下属为自己侵吞公款,下属为了自己的前途,明知其违法违纪,也不得不从。值得欣慰的是,在对何宏年的审判中,只有他的下属为其办事的事实,没有下属以他的名义违法违纪的事实。

 

何宏年利用下属侵吞公款给我们的启示是:领导干部首先要管好自己,才能带领好队伍,管好班子;领导干部的身边人也要发挥及时提醒的作用,以“诤言”相告,劝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燕青

技术支持: 善源网络.善建站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