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5年将新增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11月1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据悉,“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聚焦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西安市新市民、青年人群体数量快速增加。《规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聚焦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实现“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稳”,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划》提出,引导多方参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及新供应建设用地房等5类土地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3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努力满足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前期(2021-2022年) 聚焦于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竣工分配一批存量项目,开工一批新建设项目,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万套(间)。 中期(2023年-2024年) 后期(2025年) 《规划》明确,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的原则,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合理制定住房保障目标,科学开展住房保障选址工作,改善辖区内住房矛盾。 同时,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与我市住房保障实际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做好存量公租房项目建设,适度发展共有产权房”的原则,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标准、对象等条件。同时,充分挖掘5类土地渠道的房源供应潜力,推动“新建一批、改建一批、盘活一批”的举措,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根据区域住房需求、土地资源状况,差异化供应宿舍型、公寓型、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多元化房源供应,有效提升保障覆盖面。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中,突出城市环境与居住品质和谐发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与周边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持续推进“15分钟便民服务圈”。提高建设标准,不断完善使用功能,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物业小区智慧化管理水平。 来源:第一新闻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