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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发改干〔2021〕33号 经党组研究决定: 王哲波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季文锋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发展处处长。 胡向敏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处长,免去其基础设施发展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陈冠俊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评估督导处处长,免去其社会建设评估督导处副处长(正处长级)职务。 杨加鸥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免去其人事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张琪璇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胜定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副处长。 余鑫星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宁德军任浙江省能源局规划处(新能源处)副处长,免去其规划处(新能源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人员试用期一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_人事信息】 【编辑:张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