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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时间:2022-01-13 近期,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新疆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审案件。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犯罪事实,内容客观、真实,且能够相互印证,本院对原判认定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上诉人李某为了博眼球,哗众取宠,用不雅手势和不敬姿势摆拍并将照片上传网络,在其好友善意提醒上传此类照片不当后删除又再次上传,致使不雅照片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犯罪的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严重。原审法院对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以及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判决均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此前报道: 去年7月,有网友发文称旅游博主李奇贤在中印边境戍边英雄墓碑旁大摆pose,引起网友们极大愤怒。去年11月,新疆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奇贤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奇贤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来源:中国新闻网(记者:王小军)、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胡仁巴) 【编辑:张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