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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苟继东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苟继东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4月12日)



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苟继东同志任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邢宏锋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张旗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正局长级);

杨国胜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强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正局长级);

肖争光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王海成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正局长级);

刘军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杨庆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李健彪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陆晓延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姚敏杰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正局长级);

汪涛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安文中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正局长级);

张雪琴同志任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来源: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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