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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多地紧急寻人!公安发布重要通告!

时间:2022-03-16     【转载】   来自:陕西都市快报   阅读

西安市雁塔区紧急寻人!


据西安雁塔融媒消息,西安2名新冠确诊病例人员3月7日晚21时07分至21时14分从长安南路西八里村东口进出。其中,21时09分至21时10分在长安南路西八里村东门北排10号(2元店)购物。请当日晚21时07分至23时曾在西八里村东口进出以及进入2元店内购物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前往报备途中请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西安市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29—89350628

西安市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西安碑林区:3月11日11时40分至13日15时

在陕北抿节店就餐人员速报备


3月15日确诊的1名新冠肺炎患者系碑林区含光路陕北抿节店(碑林区含光路北与南二环交叉口东北角)员工。

请3月11日11时40分至13日15时在该餐馆就餐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宾馆)报备,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分类落实防控措施。

请采取电话报备等方式,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如前往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故意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


西安市公安局

关于主动报告与确诊人员存在轨迹交集

有关事项的通告


近期,西安市立案侦查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犯罪嫌疑人明知与确诊人员轨迹有交集,未按防疫要求主动报告,出现症状后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造成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的严重后果。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确诊人员活动轨迹后,外省市来(返)西安人员和广大市民要认真对照,与活动轨迹存在交集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对拒不履行主动报告轨迹交集等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治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西安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5日


男子散布谣言称“西安公交运营线路暂时停运”

 警方:拘留五日


3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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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紧急寻人!


为全力做好宝鸡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结合宝鸡市已经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市民:     


请3月10日12时前后曾到过银泰城旁老味道手擀面饭馆、3月11日12时前后曾到过银泰城旁牛肉泡馍馆、3月12日12时前后曾到过银泰城旁满满面饭馆的人员,立即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或所在社区(村)、入住酒店、工作单位进行报备,立即就地隔离,足不出户,避免与人接触,配合相关机构完成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宝鸡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电话:0917--3260523


来源:雁塔融媒、碑林发布、西安市公安局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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