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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命: 王占峰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决定任命: 董劲威为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杨政国为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常艳玲为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窦敬丽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高涛为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王海鹏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李九红为陕西省商务厅厅长。 决定免去: 王爱民的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永明的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职务; 丁云祥的陕西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薛建兴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高中印的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职务; 夏晓中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 赵璟的陕西省商务厅厅长职务。 三、免去: 杨政国的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批准任命: 陈明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邢志坚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向东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朝霞为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军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立平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克祯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惠春霞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惠生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虹娟为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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